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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讓稅
在安大略省作住宅房屋轉讓手續時,買家需付土地轉讓稅(Land
Transfer Tax (LTT))。計算方式是基於在安省田土廳註冊閣下的房產契約的樓價(除新建的房屋外),皆附加貨勞稅(GST)其計算方法如下:
首樓價五萬五千元的百分之零點五(0.5%);
加由以五萬五千元以上至二十五萬元間之款項之百分之一(1%);
加由二十五萬元以上至四十萬元之間之百分之一點五(1.5%);
加四十萬元以上百分之二(2%), 注意,非私人住宅樓宇,如工業
或商業樓宇,皆無百分之二的收費,因其二十五萬元以上之樓款,
一律收費百分之一點五(1.5%)
舉例:一宗二十萬元之私人住宅交易,計算如下:
五萬五千元的百分之零點五是二百七十五元,
後的款項以百分之一計算是一千四百五十元
則$145,000x0.1),總共稅項是一千七百二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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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閣下之土地轉讓稅:(以下計算方法是基於土地重售,則凡新建之房屋,皆不計算其內,因其免付貨勞稅(GST)。如閣下從發展商購買新田產,請參閱以下之注意項目。)
注意:如閣下從發展商購買全新之房地產因不用繳付貨勞稅,故比較同一樓價以重售房屋,閣下需付之土地轉讓稅會為較少。
同時:如閣下是首次置業(從發展商購入新樓宇),
閣下方能享用土地轉讓稅之退款計劃。請參閱有關之退款計劃:
※土地轉讓稅退款計劃
※安省首置業儲蓄計劃(OHO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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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H. SHUB, LL.B. Barrister & Solic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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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網頁以英文為準,中文譯本謹供參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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