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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財物及責任
火險/財物保險: 當樓宇交吉前,閣下需要為其房屋購全保保險,受益人是閣下房屋貸款之銀行,以保障該銀行之利益。
火險:大廈業主: 雖然閣下之大廈公司會為其大廈購買火險,但是閣下應該為其單位購買財物及第三者責任保險,不是住客保險。詳情請向閣下之保險代理查詢。
火險:非大廈業主: 在房屋入伙前,閣下必須為其房屋購買全保火險,包括第三者責任保險。並需求閣下之保險代理簽署一份火險約束協定書郵寄或傳真至閣下之律師樓,以便完成房屋之買賣手續。
若閣下售賣其房屋: 請閣下切勿取消其房屋火險直至其房屋完全交吉為止。因在交吉之日交收手續出現有問題而令房屋交收不能完成,閣下仍是該房屋的合法業主,而其出售的房屋便沒有火險之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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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H. SHUB, LL.B. Barrister & Solicitor
5799 Yonge Street, Suit 803, Toronto, Ontario M2M 3V3 電話:(416)222-1882 傳真:(416)222-4277 手提電話:(416)520-6120
電子郵箱: E-mail:quote@homelegalcost.com
版權 1999-2007 Stephen H. Shub,本律師樓保留所有版權
註:本網頁以英文為準,中文譯本謹供參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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